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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关于特需门诊服务价格公示
  • 阅读:
  • 时间:2026-04-03
  • 发布:运营质量管理科
  • 根据浙价费2000〕10号和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对特需服务相关管理办法和浙卫发〔2022〕3 号文件对专家特需门诊准入要求,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同意调整特需门诊服务收费标准,将调整后特需门诊类型和价格予以公示。

    门诊类型

    收费标准

    (元)

    计价单位

    费用类别

    资质要求

    特需门诊服务.特色

    100

    自费

      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医师              

    特需门诊服务.精品

    200

    自费

      主任医师            

    特需门诊服务.复工复学

    200

    自费

    副高及以上且有较强医学鉴定能力医师

    特需门诊服务.名医

    300

    自费

    市名医

    特需门诊服务.国内知名专家团队

    500

    自费

    国内知名专家搭档院内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医师

    特需门诊服务.外宾特需就诊服务

    600

    自费

    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且有较强外语沟通能力医师

    特需门诊服务.外宾特需团队服务

    1000

    自费

    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医师搭档心理咨询师

     

    以上项目为特需服务项目,价格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纪委办公室医保与运营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纪委办公室付蓉,26302514 医保与运营管理办公室黄清清电话26302537 ;非工作时间向总值班反映,联系电话:13732188581。     

     

    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

                                         202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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