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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6]47号文件精神及浙价费〔2000〕10号和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对特需服务相关管理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新增庄市院区高档特需病房5间,现予以公示。
病房类型 | 面积 | 配置 (除基本配置外) | 床位数量 | 价格 (元/床日) |
特需病房1 | 独卫 20平以上 | 实木床、床品三件套、沙发、 茶几、电视机、冰箱、陪人躺椅 | 1 | 380 |
特需病房2 | 独卫 25平以上 | 实木床、床品三件套、会客区域、沙发、茶几、电视机、冰箱、陪人躺椅 | 3 | 480 |
特需病房3 | 独卫 30平以上 | 实木床、床品三件套、会客室、沙发、 茶几、电视机、冰箱、陪人躺椅 | 1 | 580 |
合计 | 5 | |||
以上项目为特需服务项目,价格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纪委办公室或医保与运营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纪委办公室付蓉,电话26302514; 医保与运营管理办公室黄清清,电话26302537 ;非工作时间向总值班反映,联系电话:13732188581。
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