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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范围: 全面负责医院工作,主持党委工作。
分管范围: 负责财务和公共卫生、院感工作,分管财务科和公共卫生科(医院感染管理科)。
分管范围: 负责法治、设备、后勤(含基建、保卫)和信息工作,分管设备科、后勤保障科和信息科。
分管范围: 负责临床医疗、科研教学、GCP管理、司法鉴定等工作,分管医务科、科研教育科、学术研究部、司法鉴定所和市心理卫生协会。
分管范围: 负责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医务社工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工会、团委、妇联和医务社工部。
分管范围: 负责护理、医保、医院运营和质量管理、门诊、检验、药学、康复、心测、特检、影像等工作,分管护理部、医保办公室、运营质量管理科、医事服务办公室和医技科室。
分管范围: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行政工作,负责党政综合事务、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分管范围: 协助负责门诊业务、临床心理、公共事务和司法鉴定工作,协助分管院长分管医事服务办公室、临床心理科、公共事务科和司法鉴定所。
分管范围: 协助负责后勤(含基建、保卫)工作,协助分管院长分管后勤保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