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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范围: 全面负责医院工作,主持党委工作,分管科研科、脑健康研究中心,联系市中西医结合学会。
分管范围: 负责财务和公共卫生、院感和工会工作,分管财务科和公共卫生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工会。
分管范围: 负责法治、设备、采购、后勤(含基建、保卫)和信息工作,分管医学工程科(采购与供应科)、后勤保障科(保卫科)和信息科。
分管范围: 负责党政综合管理、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传统战科和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联系市心理卫生协会。
分管范围: 负责医疗业务、医疗质量与安全、教学、GCP管理、司法鉴定等工作,分管医务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医患关系促进办公室)、教学科、临床试验机构(GCP)管理办公室和司法鉴定,协助分管科研科和脑健康研究中心。
分管范围: 负责纪检监察、共青团、妇女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团委和妇委会。
分管范围: 负责护理、医保、运营、门诊、临床营养、检验、药学、康复、心测、特检、影像、医务社工等工作,分管护理部、医保与运营管理办公室、临床营养科、医事服务办公室和医技科室。